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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實行無紙化受理的通知

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 發布時間 :2020-06-23 點擊次數 :232 【字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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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實行無紙化受理的通知



各省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有關中央企業 :

  為深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 ,不斷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 ,決定自2020年6月29日起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統一實行無紙化受理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 、無紙化受理事項範圍

  我部審批的工程勘察 、工程設計 、建築業企業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含涉及公路 、鐵路 、水運 、水利 、信息產業 、民航 、海洋 、航空航天等領域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新申請 、升級 、增項 、重新核定事項 ,均實行無紙化受理 。

  二 、無紙化受理方式

  (一)對實行無紙化受理的事項 ,企業不再報送紙質申請表和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上報函 ,申報材料報送方式不變 ,仍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統一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的通知》(建辦市函〔2018〕493號)規定執行 。企業通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填報完成後 ,將包含企業資質申請表的電子數據包交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上傳後 ,我部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即可進行受理 。

  (二)我部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完成資質申請的受理後 ,企業可在部門戶網站首頁-辦事大廳-受理發證信息查詢-企業用戶登錄欄目 ,注冊查詢受理審查進度 ,打印受理單 。

  三 、有關要求

  (一)使用自行開發的電子化申報和審批管理係統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要按照統一數據交換標準 ,與我部電子化申報和審批係統進行對接 。

  (二)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 ,我部將按照《關於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建市〔2011〕200號)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

  谘詢電話 :部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 010-58933470

       部建築市場監管司     010-58934626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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